刘翔的优雅脱身和那些急于拍马的声音

2026-09-11 1361

大家好,我是胖胖。关于刘翔的事件,他的处理方式让人刮目相看,既干脆利落,又很有分寸感:他没有缠着不放,也没有过度放大自己的委屈与不满,而是选择将自己11年来一分钱未动的工资补贴,全数捐出,办理买断手续,清晰明确地与过去了断,借此事实回应外界的质疑。此外,他也把退役运动员所需关怀这一延迟已久的问题摆到了台面上。刘翔拥有足够的社会资本,能够从这场纷争中安然无恙,而对方支付的四十九万四也同样得以全身而退,表面上看来,双方都维护了自己应有的体面。

然而,在这一片寂静的氛围中,总有些谄媚者按捺不住,急于展现自己的迎合技巧:首先,我注意到有些言论缺乏严谨的逻辑与深思熟虑的分析,全文充斥着阿谀奉承和对某一方的讨好。就像这些人在这件事情上,只要迎合得当,便能证明自己的“表现出色”,因此抢先站在了规则的一方进而攻击那位被规则困住的人,以此来提升自我形象。

其次,关于空饷的问题,构成要件是主动占据编制、领取薪水并且未履行职务。值得注意的是,刘翔的编制并非他主动申请,而是在2015年他退役时被附上的。在这11年中,他并没有受到任何岗位的任命,也没有被指派履行职务。因此,这个编制是被动的,并不是他自己去占有的。那么,究竟是谁将这一职务挂上去的?谁又在故意回避这一点?如果将管理方的“挂”写成领取者的“占”,这不就是在故意混淆主语吗?11年来,难道是刘翔在办公室门口苦苦追问要挂名职务,还是他们自己算计过,觉得挂着比讨论更方便、更划算,才一直选择这样做?

再者,某些声音只计算2015年以后那98万元,而无视2015年之前的收入。在运动员服役期间,其所获得的奖金、代言分成和形象权,依据当时的规定,训练单位是会拿到较大比例的。在公开信息中,刘翔和耐克的终身合同分成的比例,训练单位的分成一直很高。他在这个体系中为商业带来的收益,数额以亿计。而这九十八万,相比于他年度代言收入中的一小部分恐怕都算不上。既然谈论依法依规,就应该把两端都分析清楚,不能仅仅聚焦在退役后的这段时间,难道这是一种选择性失忆?还是害怕谈到整体的时候,有些事情在面子上难以继续?

另外,刘翔的话:“分广告费的时候怎么不依法依规安置我”,反映的正是,分钱的时候是集体的,而安置的时候却是单独的,当其商业价值实现时,大家都为他骄傲,而规则清算时却只看到他未在岗的空缺?对此问题,谁都心知肚明,最近发生过多少运动员权益被剥夺的事件,结果又是怎样的?

对于某位发言者提到的“哪怕当个吉祥物”,这显然不是劳动问题,而是象征性的劳动。编制本质上是支付给他象征存在的费用,他若不愿意象征性地配合,就成了罪过。再者,动辄用道德的高帽在约束别人,指责“每年大部分时间在国外”,安置补助的合理性根本不受居住地点的影响。工资的性质是安置补助而非工资,无论身在何处,这笔钱的合法性都是成立的。难道说,唯有将“人不在国内”挂上才显得“吃空饷”的道德帽才能勉强成立?

其实刘翔曾被划分的那个金额,本质上是和他服役期间的商业收入做的对价。这种挂编的动作,实际上是体制对自己做出的某种打折欠条:我拿走了你在役期间的一部分商业利益,退役后留给你一个象征性的位置,每月支付你七千块,而不要求你干活,如此便算是了结。这其中还有什么好争辩的?在某些人看来,和耐克签下终身合同的运动员,十一年的空缺,竟然只值这么点钱?

即使已经如此优雅地割裂关系,依然有一批谄媚者在网络上伺机而动,唯恐自己的迎合态度不够明显。这些谄媚之人构成了这个腐朽土壤的根基,而正是这些自我贩卖良知、缺乏是非感的“滑头”,不断地维护着权威的风向,让那些真正受到规则困扰的人,连开口的机会都难以拥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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